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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8 (第2/2页)
一个人用的。”不说捅人这件事,单论平时削苹果,都喜欢称手的水果刀。小了使不上劲儿,太大又害怕削到手。总之,不同的人对于刀具的选择,都有自己的倾向。回到案件本身,除了激情犯罪外,一般情况下,在计划犯罪时,选择合适的凶器,必然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如果因为凶器不称手,而在行凶过程中出现什么意外,想必凶手本人并不会觉得愉快。眼前这两把水果刀,第一把明显比第二把小上许多,刀身更薄更纤细,刀柄也是细细的一段,十分精巧。而第二把整体都大了一圈有余,光是摆在那里,配着上面的血渍,就显出一阵煞气。“你的意思是......”王之衡挠头,有点不确定,“捅人的不是同一个?”作者有话要说: 发这一章实在太艰辛了......先是写作软件一个接一个罢工,接着笔记本直接gg......在手机上写了一半突然白屏......给我两刀吧别犹豫!好了我修(重)电(启)脑去了......看文愉快......☆、浮沉(11)徐念今天醒得比昨天早。他在被窝里赖了一会儿,换着方向拱了一遍,才发现床上只有他一个。卧室的门被关上了,听不到外面的动静。想了想,他还是钻出被子,也不穿鞋,啪叽啪叽地踩在地板上。“爸爸!”地上有些凉,一打开卧室门,他就看到了站在客厅中央的徐宵,立马扑了上去。抱住男人时,徐念才发现对方的脸色很不好看。“怎么不穿鞋就跑出来了?”徐宵皱眉,提溜着儿子,把对方拎到沙发上:“受凉生病了怎么办?”念念吐舌:“我想看看爸爸有没有回来嘛!”说完,他又想跳下沙发往徐宵怀里蹭:“你说过每天晚上陪我睡觉的!”结果回来这几天,反而是阿久叔叔陪他陪的最多。虽然他也喜欢阿久叔叔......可是这样总不是个事儿啊?念念这句话把徐宵噎住了,仔细一想,这几天好像确实没怎么陪儿子。方才,接了王之衡的电话,待在念念身边的时间可能要更短。“哟,小懒虫今天起这么早?”他还没想好怎么和念念说,一大早跑出去买早餐的小少爷回来了。两个大男人,裴久川自然不必说,这位爷大概从小就没进过厨房。至于徐宵,读书的时候可能还勉强能做几个菜,等到上班忙成狗之后,哪还有闲心一天三顿给自己做饭,久而久之,厨艺早就退化得和下属差不多。所以,当对方主动表示要去买早饭时,徐宵压根就没想着客气。总比大清早炸了厨房要好。“我不是小懒虫!”徐念哪经得住被这么逗,当即要往他怀里冲,还没动作,就被徐宵圈住了。“别听他的。”徐宵伸手刮刮念念的小鼻子,“我们家念念最乖了。”徐念:QwQ安抚完儿子,他站起身,笑意敛了一点:“你们吃吧,我得先走了。”“怎么了?”裴久川刚把手里的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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