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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2/2页)
炫耀。不太客气地说,初中时候的我相当有锋芒,长得不错,学习又好,脾气也傲,既幼稚又早熟。很多同学都不喜欢我。但是孔雀是与我截然相反的人,他是班里的万人迷。他不仅能和男生打成一片,也很会讨女孩子喜欢。他会赞女生的样貌,会耍赖卖乖逗人笑,会时不时展现一下令人惊讶的小绝技,会有说不完的新奇故事唱不完的小情歌。这样一种人,往前一步就是玩弄人心的花花公子,往后一步就是温柔多情的古典绅士。我至今也不知道他是哪一种。我跟阿朝说起他,阿朝咋舌,说我真是有颗出乎意料的少女心。确实少女心。少女时期很多人都迷恋过这样的对象:日韩团体里的帅气爱豆,故事里的完美男神,楼下cao场里打球的坏坏学长……盲目又愚蠢,做了很多傻事,伤过很多心。但是大部分的人都很幸运,很快就从天真的幻梦里清醒过来。而我,却在这份单恋中迷了路。我自认为既不天真也不愚蠢,我对孔雀的喜欢,既轻又浅,不足以叫我为他做什么疯狂惊人的傻事,甚至不足以叫我对他表白。但是这份喜欢绵延而漫长,而我很久以后才明白这一点。我跟孔雀一直同班,连文理分科他都成了班里为数不多留下来念文科的男生之一。久而久之,我竟同他成了这个班里为数不多的老同学。甚至还做过一段时间的同桌,关系渐近,到近乎是可以坐下来聊天的朋友了。我知道他在外校有个小女友,我知道他非常得意于自己的招蜂引蝶;我知道他会躲在厕所抽烟,也知道他会为数学考试痛失三十分而气个半死;我知道他写得一笔好字还能自己做蛋炒饭。那时候我们学校每周只有周日下午放半天假,我常常一个人坐在草坪旁边的长椅上戴着耳机发呆。我们中学在一个山坳里,满眼都是青山绿树,只有校园里架着的电线杆,将灰蓝色的天空切割成几片,电线上常常停着不知名的鸟,三三两两,而后飞过。等到天快黑的时候,孔雀就会和一帮打篮球的男生从我面前路过,搂着篮球去食堂。他们既不觉得累,也不觉得自己身上又脏又臭。路过的时候,孔雀一般都会和我打个招呼,有时候会说两句话。诸如:怎么没去看我们打球?听什么呢?去吃饭啊?我也并没有需要更多。后来看书,说金岳霖喜欢林徽因,为她终生不娶,郭襄爱着杨过,所以孤独终老。这两人的结局听起来都非常凄惨非常倒霉,可偏偏大家好像还赞赏为美德,心向往之。很久之后,我才知道这些故事都是大家以讹传讹的假话。金先生有过几个女朋友,也打算结过婚,只是没有结成。郭襄,郭襄倒是没结婚呢,可是峨眉派本来就不时兴掌门结婚找老公的,灭绝师太也没结婚啊。默默惦记一个人一时是一回事,很久是一回事,一生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我并没有一生都想念一个人的觉悟。阿朝知道孔雀这个人以后就一直劝我去参加我从未去过的同学会,认为我现在所存有的孔雀形象全是少女时期的光环加持,如今在我们大学城的洗礼下,就知道那时看他好只是因为目光短浅,见识少。阿朝拼命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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