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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7 (第1/2页)
吃食举起屠刀。但凡是能走的、能跑的,无不举家迁徙离开这块地方,任他天王老子定了什么规矩也拦不住人们想活的念头。外人乍一看以为是老天不给此地的人饭吃,但男子知道,这附近定是有个不得了的东西,甚至不止一个。它在无声地吸着此处的灵气,没有一口吸光算它会过日子。此地不可久留。上次他们手里有点钱的时候,男子原本打算好好休息攒点力气,然后带着小瓜子一起离开这地方,谁知第二天小瓜子起了个大早,去二十多里地外的药铺给他买了几副药回来,赚来的银子就全花完了。喝下药,他身子确实是好了一些,但看着空空的荷包,rou又开始疼了。有钱人往往精明,不会轻易相信陌生人,有钱又好哄的傻子不是每天都能遇到的,他和小瓜子不知得何年何月才能搬走。若不是他身子这么虚,他就、他就……罢了,他有什么用?他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精怪该会的本事他一点儿也没有,即便不是身子骨这么虚弱,他也抓不住地里有rou会跑的那些东西,即便他认得天下所有的药草,他也没本事走太远的路去采。从体力上来说,他甚至不如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砚台里的墨锭还剩不到一根手指头的大小,研了也不够再写一本册子的,何况他已想不起还有什么可写的了。当今最受世人瞩目的仙门应当还是无量、昆仑、栖霞三家吧?如果连这几家的心法秘籍都卖不掉的话,其他东西写了也是浪费纸墨……“吱扭——”三边漏风的木门被人缓缓推开。想着可能是小瓜子从屋后绕回来了,男子艰难地转过身,刚思量着脚步声似乎不太像,就见到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从容走了进来,站在屋中央。他们住的地方是荒僻了些,茅屋看起来也是破败了些,有路过的人会把它当成荒宅想进来歇脚情有可原,但一走进来还是能看得出此地是有人居住的啊!何况他还坐在这儿呢,来人站着却不说话,是什么意思?男子道:“你这个人,进了别人的家,怎连话都不说一句?”来人好似没听见一般,眼皮也没抬一下,几根手指捻灰似的搓了搓,搓下一片金粉。粉末在未着地的半空组成了两个字,而后消失不见。“墨韵。你起的这个名字,还真是省事。”那人音色清冽,说的话却教人不寒而栗。男子惊愕地睁大了眼——世上应当没有他不知晓的事才对,而他竟然想不出此人方才使的是个什么招式。这人身上穿得层层叠叠,绝对不是普通人在骄阳烈日底下能穿得住的衣裳,想来多半是出身仙门,还修成了寒气灵气罡气或是什么气的护体,而那些仙门之中的规矩何其之多,若非位高权重,谁也不敢凭心情作这般超凡的打扮。躯壳深处的求生本能催促着墨韵尽可能远离危险,他奋力扶着墙欲起身逃开,一手还紧攥着那只布口袋。来人倒也不出手阻拦,只是幽幽地说:“走不动了吧。”墨韵毛骨悚然,哪怕走不动,他也不能坐以待毙!可他好没用,攀着窗框的手臂直打颤,试了几次依旧未能站起身,口袋里的那一块饼对他而言犹如千斤重负。来人将手里的剑横放在桌上,仿佛自言自语:“就算走得动,难道还能快得过我?”墨韵这一辈子只拿过笔,没拿过剑,他对剑的理解仅限于书里的前人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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