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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第2/2页)
方吃准了她根本不会抛下袖剑不管。沈琼气得要命,却又因能力不足,而不得不妥协。她收回了敲着桌子的双手,规规矩矩地放在了膝盖上,认真又诚恳的看着查尔斯,就像是学校里最常见的听话学生般开口:“我学,教授,你看我这么乖巧,明天能拿着我的袖剑毕业吗?”查尔斯淡然道:“每个月有考试,等你能得到A等,再来和我谈这件事。”说着,他直接无视了沈琼满眼的“人渣、骗子、斯文败类”的愤怒委屈,平静道:“现在你该做的是去见见你的室友,然后按照我给你的课表去上课。”查尔斯·泽维尔虽然罔顾了沈琼的意愿,强行将她留在了泽维尔天赋学校,却也是真心希望她能够通过与他人的亲密交流从而改善她对他人生命的看法。沈琼在读书时,由于要接受刺客训练,在学校里一直都是独行侠。亨利·弗莱是再正统不过的刺客,他并未意识到集体生活会在一个孩子的成长中起到多大的作用。等他发现沈琼的个性过于薄凉淡漠了些时,沈琼已经是名出色的刺客,而她的能力也令亨利·弗莱觉得这点问题没什么大不了。刺客总是在血与火中成长的,亨利·弗莱相信沈琼也能在日后慢慢变化——就像他一样。查尔斯认为,沈琼之所以会仅仅因为自己做的到就杀人,养成了漠视生命的习惯——正是因为太早遇上了亨利,太早接受了刺客的教育。现在不是中古世纪,不再是充满了战争与死亡的时代。在这个时代要存活,刀剑不是必备的,一颗温柔的心才是。虽然有些晚,但查尔斯还是想试一试。于是他替沈琼选则了李千欢作为她的室友,他认为这名过去同样悲惨的乐观华裔少女,或许能带给沈琼不一样的东西。一些柔软的东西。沈琼抱着自己厚重的教科书,用脚踹开了寝室门,她已经做好了打算,不管谁是她的室友,她都能一天之内把人气走——她根本没有和别人住在一个屋子里的习惯。然而当她打开门,笑嘻嘻的黑发少女拉响了礼花,坐在床上向她张开双手表示欢迎——甚至还为她准备了蛋糕时,沈琼原本准备好的计划便在第一步就执行不出来。李千欢笑嘻嘻用着有些生硬的中文道:“泥(你)嚎(好),沃(我)叫李千欢,恨(很)高兴喝(和)你一个庆(寝)是(室)。”沈琼被这一口发音奇怪的中文怔在了当场,好半晌才缓过来,眨了眨眼:“华裔?”李千欢用力点了点头:“Yes,你是混血儿吗?我记得亚洲人没有绿色的眼睛。”沈琼搁下了书:“大概是。”她指了指蛋糕:“这是给我的吗?”李千欢跳下床撩起袖子就要帮沈琼切蛋糕:“是的,我特意排队去商场买的,这家蛋糕很难买到的!”沈琼好奇:“很贵吗?”李千欢点点头:“贵,但是好吃呀,你尝尝。”沈琼顿时对面前的蛋糕肃然起敬,宛如朝圣一般端过李千欢递来的蛋糕咬了一口。知道这块甜点贵了后,她觉得自己甚至吃出了黄金的味道。李千欢笑嘻嘻道:“好吃吗?”沈琼点头:“好吃。”李千欢就松了口气:“你喜欢就好,对了你有什么能力呀,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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