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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3 (第2/2页)
忙碌碌一天,见过那么多人,谈过那么多事,没有一个人记得他的生日。只有李谦修。只是李谦修。他有些时候会想,自己到底喜欢李谦修什么呢?脸很好看?身材很好?性格很好?还是身上的味道……他又不是狗。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他在人才济济每一分钟都恨不得掰成几瓣来计算的华尔街工作,学会了凡事追根究底,不停的从纷乱的公式中计算出最终的正确答案。可他计算不出爱上李谦修的答案。他只要对他笑一下,他就全身酥麻,连灵魂都得到满足。让他既害怕又沉迷。“说起来,我比你大五岁啊,小弟弟,你得叫哥。”“……”他不好意思叫出口,他想,他可能无法离开这个男人了。郑绍礼道,“……你怎么知道的?”李谦修在电话那头笑,“今儿你助理来我那儿拿你的文件,我偶然看见你履历了。”他最近很忙,时不时会把公司的工作带回李谦修家里做,但李谦修从未过问过他的公事,给了他足够的隐私和尊重,偶尔助理会上门拿东西,也不足为奇。“……真的谢谢你。”郑绍礼将头抵在车窗上,手机握的发烫,“除了我母亲,没有人再记得我的生日,连我自己都忘了。李谦修,我好像……真的喜欢你的不得了。”李谦修,“哦。”郑绍礼,“……”哦,哦什么哦?就哦就完了?郑绍礼有些失落,他不是一个常常把甜言蜜语挂在嘴边的人,偶尔吐出一两句都不敢直视李谦修的眼睛,尽管不想承认但确实害羞的不行。他今天用尽全身力气的表白,却只落得一个‘哦。’他顿了顿,又沉默了,其实在李谦修听来,这也算不得什么甜言蜜语吧?什么叫好像很喜欢你啊,说起来算个并不流畅的病句。电话那头仿佛没有注意到他的情绪,随口问道,“你今儿别回来了吧,KK他们给你唱了生日歌了也差不多了。”“嗯。”他顿了下,道,“不回去了。”李谦修道,“今晚回家睡吗?”郑绍礼道,“不,回B市的公寓。”除了每周回大宅陪老爷子吃饭和看KK,他几乎从不去大宅住,都住在B市买的公寓里。“行,注意安全,我先睡了啊,不聊了啊。”“……嗯。”他其实还想和李谦修聊聊的,随便说些什么都好,可对方好像没有这个意思,向来寡言的他也无法说出任性的‘我想你陪我。’这样的话。只能默默挂断了电话驱车回了B市所在的公寓。其实能够得到生日祝福已经是超出他想象的幸运了。过于任性的要求更多的话,会被讨厌的。他不想再流浪了。流浪狗就要有流浪狗的自觉。他回到公寓。“哎哟喂,总算赶在12点之前了。”李谦修看了看表,将手里的玫瑰花递出去,笑道,“生日快乐。”“……”……流浪狗发狂犬病了。他上前紧紧将花和男人拥入怀中,熟悉的薄荷香气今天揉进了些许玫瑰的甜腻,变得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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