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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2 (第1/2页)
一点,所以他不能短了医院的钱。林炜涵最后狠下心,跟高利贷借了一大笔钱,一口气全部打进医院的户头里,足够老头子住到一百岁。然后他就逃了。他知道自己很可能逃不掉,如果哪天被抓回来,下场一定很恐怖。但是他也不想死,带了一点点随身物品,林炜涵离开了A市,躲在一个小县城里,好几个月不敢轻易出门。家徒四壁不足以形容林炜涵现在的生活。狭小的房间里仅有的家具就是床,厨房的餐具都是之前的房客留下的,缺了角的陶瓷碗如今林炜涵毫不介意地使用着,房子的窗户因为老化关也关不上,那个怎么清洗都不干净的厕所,天天堵塞,林炜涵每天要自己清理,曾经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林氏太子爷,如今堕落得堪比流浪汉。早上接到几个电话,不是房东催房租,就是电信公司催缴电话费。电视因为没钱交电视费早就停了,他很快就要因为没钱交房租被赶出去。他需要钱,从来没有比现在更加需要钱。他像是下水道的老鼠一样躲藏着不敢见人,如果不是欠下那么一大笔高利贷,就算身无分文,他至少能够站在阳光下。床上散乱的几张纸,是他作的曲子。如今他也只有这点谋生技能,可是因为心绪一直太乱,写出来的曲子不好,所以都是废纸。现在,他距离苍云寄更远了吧,等不到他的报复,自己就已经落入深渊,恐怕这一辈子,都别想见到苍云寄了。林炜涵突然就想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那么迷恋苍云寄,在他拥有一切的时候,他看不清楚自己的心,总以为是习惯,但是,当全世界都抛弃他的时候,他才明白,原来,苍云寄在他心里的存在有那么重要。不论是快乐还是悲伤的时刻,都希望和那个人在一起,不论谁都无法取代那个人的地位,看他再多次都不会厌倦,反而越来越喜欢,没有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觉得好像缺了什么,无时无刻想知道那个人在做什么。这就是爱情。可笑的是,他要用那么长的时间来明白。林炜涵想着想着,突然就落泪了,如果早点醒悟多好啊,抛开林氏太子爷的虚衔真的跟苍云寄私奔,就算最后还是落得一无所有,他还有苍云寄。可是,没有如果,再来一次,他也知道苍云寄未必愿意跟他私奔,放弃掉他应该得到的美好前程。红着眼睛,林炜涵拿出一张纸开始写歌。一直写,从天光写到天黑,凌晨不知道多少点的时候,林炜涵反复哼唱,修改,最后,在清晨第一缕阳光射进窗口的时候,他实在撑不起耷拉的眼皮,倒下去睡着了。醒来之后,胃部传来饥饿过度的痛感,林炜涵走进厨房煮了个鸡蛋吃下去,因为鸡蛋便宜又充饥,他经常以鸡蛋为食。胃里有了点东西之后,林炜涵回到床前,拿起昨晚谱的曲子哼了起来。终于作出满意的曲子,他很高兴,誊写一遍之后放进信封,寄了出去。怀抱期待,林炜涵等待着稿费来解燃眉之急,做梦都梦见在吃大餐,终于有一天,房门被敲响了,林炜涵打开一看,一下子惊呆了,嘴巴张开来不及合上,定格在一个古怪的表情里。苍云寄穿着灰色条纹衬衫,黑色西裤,简单上班族的装束穿在他身上却不是一般的养眼,那俊美的容颜被岁月磨砺得更有味道,褪去最初的青涩,呈现出更加令人心醉的成熟魅力。他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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