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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以为刚才他醒来是她的幻象,着急地推了推他胳膊,看他手背还隐隐泛着她掐过的指痕,才敢确认。然后着急地问:“那我是谁?你别不说话啊——沈知昼,你有没有忘了我……”“你不是,”他眼皮微掀,鸦羽般的睫上,簇着一缕从窗外跃进的柔和的光,轻轻地笑了一声,“我的晚晚吗?”是,她是晚晚。不是林栀,不是任何人。是沈晚晚。是他的晚晚。“是,”她抬起手背拭了拭眼角泪,笑着迎上他无比平和温柔的目光,“我是晚晚。”是你的晚晚。-一周后。沈知昼归队,回警局报道,记一等功。戚腾无比自豪地向周围的同事和后辈们介绍身边这位一身笔挺警服,虽形容年轻,但却无比飒爽英朗的男人,说,这是我们的英雄。沈知昼觉得心口都烧了起来。那枚小小的国徽,就拓着紧密的线印在那里,印在他的骨血之中。再也分不开。在一众钦佩与肃然起敬的目光中,他六年来头一次有勇气直起腰板,毫无顾忌地穿上了这身飒踏警服,向青天白日,向国旗,向国徽警徽,庄重地敬了一个礼。随后,举行了严肃的归队与宣誓仪式。铿锵有力的人声,掷地有声地沸腾在朗朗天空之中——宣誓着他们,将以此生最热忱、最忠诚、对祖国人民最敬恳的一颗鲜活赤子之心,赌上性命,赌上人生,与毒品,与罪犯,与黑夜,做穷尽一生的斗争。-那之后,戚腾带沈知昼去了伯父权开宙的墓碑前。许凌薇和晚晚就等在那里。见他从当初那个眉宇间还染着寸脱稚气的男人,如今已以一副全新的模样出现,许凌薇眼角不禁有热泪涌出。握了握他的手:“你来了。”他点点头。“你伯父和你爸爸mama,肯定很欣慰。”——还有meimei。他正这么想,晚晚已经悄悄地把怀中的白菊递给他。塑料包装纸在怀中不安分地沙沙作响,他抿着唇,深深望她一眼。他接过花束之际,她也才惊觉——六年来,在那些暗无天日的时刻,镌刻在他眉宇之间的颓然之气,却全然未消。——见过黑夜,怎么会忘记黑夜的模样。可知道有无比绚烂的白昼存在,所以,才会咬牙坚持下去吧。可这种惯常的颓然,如同他的伤疤镌刻在周身,永远无法消退。沈知昼放下白菊后起身,不自禁地望向天边。飞机拖着长长的尾巴拉出一条白线滑过晴朗无云的天际,好像是有一把刀,把他的皮肤滑开。有鲜血涌出,无休无止。疼痛的,或许无法愈合。他想,自己可能会因为失血过多死亡。死亡的方式多种多样,这个世界上,每时每刻都会有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死去,也不少他——突然,有一只温热柔软的手,轻轻地牵住了他。“……”他垂眸。她纤细的手指挠了挠他手心,小脸表情严肃,似嗔似怪,扬起尖俏的下巴,点了点在一旁已经准备开始祭奠仪式的许凌薇和戚腾,小声且严肃地责备他:“你别发呆啦。”他牵起唇角,温柔地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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