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世书_第二十四章(完结)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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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完结)



    好久不见。

    总感觉这样给大家打招呼有点傻,但这也是最后一次了。

    因为前段时间太忙了,所以隔了很久,距离我上一次更新差不多过了将近两年多了吧……这么一算,时间过得还真快啊。

    三年前,我和萧森重新交往后,我离开了秦天荣的公司,直到他和肖夏出国前,我都再没有见过他一面。肖夏说,她真的很想邀请我参加婚礼,毕竟我算是她最好的朋友了,但是怕我尴尬,故事最后也没有个完美的收场,于是便作罢,但我依旧为她送上了美好的祝福,哪怕他们之间并没有感情,我也希望肖夏能在这场婚姻中,得到一点点的幸福。

    可说到婚姻,我也结婚了,在为肖夏担忧难过的时候,我又何曾想过自己的婚姻也并不如理想般的那么美好。

    我虽彻底摆脱了秦天荣的束缚,但一时之间却失去了方向,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我大学学的是工科,本想着毕业后回家进爸妈工作的厂子,方便照顾家里,但现在没什么必要了。

    我学得不扎实,毕竟那确实不是我感兴趣的东西,每次考试都是浑水摸鱼低分飘过,直到毕业了发现四年真是白学了,啥也不会,而且招工信息在这方面又偏向于招男性,我只好转行,放弃了本专业。

    我准备考试,考什么都好,也和千军万马挤在一起试图过那独木桥,但是年龄越大,发现自己的记忆力着实有些跟不上,在小年轻施展的战场中,我节节败退。

    后来干脆摆烂,在家躺了三个月,我和萧森的矛盾大概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萧森原本读的是计算机,出来后当了个程序员,可作息规律的他实在受不了熬夜加班的常态,后来他发现凭借他出色的外表和圆滑的待人处事方式,走公关和销售这条路更能展现他的优势,且来钱快。

    于是在一年后,萧森就贷款买了房子,并邀请我一起入住。那时我俩还处在重逢后的热恋期,每天如漆似胶地黏在一起,他也不在乎我有没有工作,好像每天下班能有人在家等他,偶尔做一顿饭,收拾家务,他就很满足了。

    我本来以为他出国的这几年,生活条件变好了,也许会有一些改变。萧森却说,他的养父只供他读完了大学,至于家产之类的,毕竟不是亲生的,他的养父全部捐给了慈善机构,一分钱也没留给萧森,于是他便孤身一人又回国了。

    他说这话,我似乎听出了一丝埋怨,但他在我面前表现得很孝顺,他很感激他的养父,并且逢年过节都会带着我出国看望老人家,老人家也挺喜欢我,拉着我的手就问:“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啊?”

    老实说,嫁给萧森是我小时候的梦想,可长大后我却越来越不想结婚。

    萧森也想赶快结婚,刚开始只是试探我,我每次都机智地岔开话题,后来他也没耐心了:“咱俩谈了这么久不结婚,你也没工作,还住在我家里,这算什么呢?”

    我有些许震惊他说出这种话,可他却又没说错,现在看起就像我赖在他家一样。

    是我错了吗?也许他是真的喜欢我,但又不安心,想赶快结婚来让我们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稳妥?我不太明白,却又无人能诉说,倾诉欲快要把我逼疯,于是我便在自己的博客上随手吐槽了几句,却意外地收获了几条评论。

    这让我突然有些受宠若惊,我尝试着将我的故事写成记录性的文字讲给陌生人听,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听众,然后我就走上了写小说的道路。

    与其说是写小说给大家看,倒不如说我从读者的评论中汲取了更多的东西,大家的鼓励、善意,都让我这糟糕的生活变得明亮多彩。

    有编辑找来,跟我签了约,我也挣了点小钱,于是打算自己租个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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