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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心动 (第3/3页)
br> 在他停学的那个周六,她依旧去艺体机构上播音课,他也在训练场打篮球。 她看到他意气风发的在三分线外投球惊起女孩们的一阵尖叫,连日来莫名的负罪感消解了好多。 那是她第一次,没有在下课后立马回家,而是远远地,和那些女孩一样,看他在篮球场上奔跑,看他挥汗如雨,看他青春飞扬。 他长得真好看。 同校同班这么久,为什么她才发现这件事? 他坐在场边灌着脉动,仰头吞咽时,汗水顺着他的发丝落下,水珠划过他的喉结,他脸颊泛着运动过后的红晕,他看着场上的比分,专注极了。 林丝幼哪里知道,自己看他时有多专注。 那些不起眼被她忽略的小情绪全都钻了上来。他上课睡觉时的侧脸,他穿校服走在前面板直的身体,他值日时磨洋工赖着不去上课的散漫。 他睫毛是很长的… 可能是一直打篮球的关系,他皮肤特别好,下午第二节课太阳斜射进教室打在他脸颊上时都是透光的。 嗯…他的鼻子和嘴巴尤其好看,说话的时候声音哑哑的… 不怪那么女孩喜欢他…… 比林思筠稍微开窍早那么一点的林丝幼意识到了一件不得了的事,形容心口的那阵悸动,貌似有一个叫做“心动”的精准名词。 她,落了俗套,和其它女孩一样,对林思筠…心动了?! …… 最后也是没道歉。林爹除了钞能力之外,还有别的能力,这个能力称之为“关系”。有钱和有势是一对对普通人来说永远企及不到的双生子,它们往往相伴而行。 用了钞能力没有解决的问题,只能有别的手段了,黄毛一家终于低头,不再奢求“林少爷”对自己道歉,拿了钱闭嘴。学校看黄毛一家没有追究的意思,记了林思筠的过,也就放他回来上学了。 黄毛也再没有sao扰过林丝幼。手段虽然残暴,但不得不承认,有时候,拳头比文明有用。 …… 初二第二学期之后,林丝幼在播音室值日的时间就变成了一三五。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林丝幼开始夹带私货,不怎么读《中学生文选》,而是开始读一些她自己挑选的内容。 播放的音乐也不再是广播站的默认歌单,而是她平时爱听的音乐,或者说,是特别想分享出来的音乐… 大概是知道,那个训练的人一定能听到? 她会读一体育人物的传记,即使她欲盖弥彰的放在文学作品后面,背景音乐,是她平时听得歌。 但其实那些文学作品也是充满“深意”。 她读了她最喜欢的汪曾祺的《水果店》。那篇散文很短,汪曾祺书写初恋,一小段文本读得她脸红心跳。 “江阴有几家水果店,最大的是正街正对寿山公园的一家,水果多,个大,饱满,新鲜。一进门,扑鼻而来的是nongnong的水果香。最突出的是香蕉的甜美。这香味不是时有时无,时浓时淡,一阵一阵的,而是从早到晚都是这么香,一种长在的、永恒的香。香透肺腑,令人欲醉。 我后来到过很多地方,走进过很多水果店,都没有这家水果店的浓厚的果香。这家水果店的香味使我常常想起,永远不忘。 那年我正在恋爱,初恋。” 如水果店一样,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篮球场成为和汪曾祺水果店一样散发着太阳香气的地方。 和他在同一时空,听同一首歌,感受同样的文字。 每个星期的一三五放学,都成了林丝幼最幸福的小时刻。 即使他明明就坐在她身后,但她也从来不曾回头看他。以前是没想看,现在是没敢看。 …… 林思筠对星期一三五的训练很满意。因为终于不用听无聊的《中学生文选》了。 林丝幼的声音读曼巴精神,连“曼巴精神”都温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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