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初恋养儿子_分卷阅读36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36 (第1/2页)

    绝没想到任远会是真凶。任远平时给人的印象实在太好了,憨厚,爱笑,喜欢小动物,这样的人怎么会是杀人犯呢?

虽然俗话说“人不可貌相”,但以貌取人却是人们屡犯难改的错。

谢瞻顾给丁修回了条信息。

言射:能告诉我任远的杀人动机吗?

等了一会儿,丁修回了条很长的文字过来。

阿修:任远在遗书中说,他和甄某从今年4月起建立了秘密的包养关系,任远为甄某提供性服务,甄某给他钱。甄某是SM爱好者,她是S,任远是M,一开始只是捆绑、鞭打、滴蜡这些常规玩法,但甄某越玩越大,不止一次危及到任远的生命,任远怕了。8月16号凌晨,任远向甄某提出分手,甄某不同意,并用偷拍的视频威胁任远,在抢夺U盘的过程中,任远失手杀死了甄某。任远清理了现场,并带走了甄某的狗,养在他在城中村租的房子里,但只养了两天就不小心让狗跑丢了。你捡到狗之后送到派出所,任远害怕罪行败露,就畏罪自杀了。

看完这条信息,甄姐在谢瞻顾心目中的形象也崩得渣都不剩了。

温柔和善的甄姐竟然是个抖S,真是深藏不露啊。不过SM也只是众多性-癖中的一种,只要你情我愿,喜欢玩SM并没有错。谢瞻顾只是觉得反差太大,有些惊讶而已。

他还有很多疑问——

言射:任远为什么要带走受害者的狗?

阿修:因为甄某是独居,他担心太久没人发现甄某的尸体,狗会被饿死。他在遗书里写,见过的人越多,他就越喜欢狗。

但任远没想到,甄某的尸体第二天就被发现了——是被乘坐云梯车的搬家工人发现的。

他更没想到,正是他喜欢的狗断送了他的生路。

言射:如果他不自杀的话,最后会怎么判?

阿修:过失致人死亡,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他没人证也没物证,被判激愤杀人的可能性更大,十年以上或无期。

谢瞻顾叹了口气。

如果任远不是选择自杀而是去自首,很可能就坐十年牢,服刑结束后他也才三十出头,还有大把的人生。但凡他懂点法,也不会是现在这个结果。

“怎么了?”贺池洗漱出来,听到他的叹气声,便问了一句。

“没事,”谢瞻顾说,“你快睡吧,晚安。”

贺池回了句“晚安”,进了次卧。

谢瞻顾继续低头发微信。

言射:那这个案子就算结了吗?

阿修:没有,还要尸检、鉴定遗书真假,而且还存在其他疑点。

谢瞻顾突然想起什么,打字速度都变快了。

言射:是不是任远那个“弟弟”?

阿修:出租房里只有任远的尸体,小孩消失了

阿修:你见过他,明天来领狗的时候,和我去一趟技术科,描述一下那个小孩的长相。

谢瞻顾写文时查过资料,这叫“刑事肖像绘画”,警队中的技术人员会根据目击者的描述,用电脑合成罪犯的长相。

言射:[OK]

言射:我帮了你这么大忙,你是不是该有所回报?

等了会儿,那边没动静,谢瞻顾继续发。

言射:我如果有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你吗?

又等了半分钟,丁修回了一个字过来:嗯

“Yes!”谢瞻顾因为这个“嗯”喜形于色,以后可以名正言顺地“sao扰”他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